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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古代的县学

棂星门(网络图)

古代官府兴办学校,主要传授儒家学说,因此称作“儒学”。府一级的儒学称作“府学”,州一级的儒学称作“州学”,县一级的儒学称作“县学”。

一、费县县学的兴建及历次维修

费县古称“学道之邦”,一向重视文教,很早就建有县学。清代《光绪费县志·卷一·风俗》说:“其好学,犹愈于他俗”,“学校颇重士气,乡里犹余古风,守耕读,急赋税,婚姻不论财帛之多寡,设教不计束脩之厚薄,犹有先王之遗泽焉”。福建晋江人、费县知县陈棨伦,称赞费县是“学道名区,由来尚矣”。

县学是供生员读书的学校。士子们经过童试录取之后,获准进入县学读书,谓之“进学”、“入学”或“入泮”。县学内的士子,称作“庠生”、“生员”,俗称“秀才”。生员们在县学之中读书学习,以备参加乡试考取举人。

费县的县学,又称“学宫”,在县城南关,慕曾街东侧,也就是今天的“龙门豪庭”居民小区一带。据《光绪费县志·卷六·学校》记载,学宫“创建莫详所自,按旧碑志,宋、金之际毁于兵燹”。由此可见,费县的学宫,至少在宋代就已兴建。金代皇统年间(年-年),费县县尹颜某在原址创建新的学宫,房舍比较简陋。

元世祖至元十九年(年),县尹张礼兴建学宫正殿。大德元年(年),监县牛牛修建东西两庑和大成门;大德三年(年),县尹王德继续修建,终于竣工,费县东固村(今属平邑县地方镇)人、武德将军王义美为学宫落成题字立碑。延祐三年(年),县尹李世英重修。至治二年(年),县尹黄仲义重修。泰定二年(年),县尹郝源重修,著名文学家、陕西行台中丞张养浩为作《重修费县学记》(又名《费县重修孔子庙记》)。至顺四年(年),县尹韩子元重修大成门。元统、至正年间(-年),县尹李忠敬、董克忠相继修葺。元末毁于兵乱。

明代洪武十二年(年),知县尚贤重建学宫。天顺六年(年),知县朱正重修。成化十二年(年),教谕张律重建明伦堂。弘治十五年(年),知县杨惠重修。正德二年(年),知县江环重修。嘉靖年间(-年)知县刘镇、傅尧臣、冯俨,隆庆年间(-年)知县赵经,相继增修。万历二十一、二年间(、年),知县刘谊、吴从礼重修,邑人王雅量为作《重修县学明伦堂记》。万历四十年(年),知县杨于庭重修,王雅量又为撰写《重修学宫碑记》。

清代顺治五年(年),知县魏裔鲁重修学宫。康熙十五年(年),训导胡连重修。康熙二十年(年),教谕李瑞重修。康熙四十八年(年),知县朱约重修戟门。道光二十四年(),知县李沣重修。同治八年(年),知县周丕沣重修,山东日照县进士、江西铅山县知县李伯忠为作《重修学宫碑记》。

费县学宫内的建筑,有大成门(旧称戟门)、大成殿(即文庙,五楹)、泮池(在大成门外)、东西两庑(各七楹,共十四楹)、名宦祠(在泮池东)、乡贤祠(在泮池西)、棂星门(在泮池南)、照壁(在棂星门外)、两便门(在大成殿两旁)、明伦堂(五楹)、尊经阁(在明伦堂后)、敬一亭、庠门、崇圣祠(又名启圣祠,三楹)、节孝祠(三楹)、学署(在节孝祠北,东为正斋,西为副斋)等。

此外,学宫在南郭门外还有一处习射之场“射圃”,建有“观德亭”,取自《礼记·射义》“射者,所以观盛德也”。

二、费县县学的管理和运作

《明史·选举志》记载:“天下府、州、县、卫所,皆建儒学。教官四千二百余员,弟子无算,教养之法备矣。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各一。俱设训导,府四,州三,县二。生员之数,府学四十人,州、县以次减十。师生月廪食米,人六斗,有司给以鱼肉。学官月俸有差。生员专治一经,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务求实才,顽不率者黜之。”

据《万历兖州府志》记载,明代的费县县学,设有教谕一人,训导二人。清代的费县县学,设有教谕、训导各一人。他们被称为“学官”,也称作“学师”,负责本县的教育、考试等各项事务。成化年间的张元魁,万历年间的王维翰、施伯祚、王家栋,清代康熙年间的李恕、李瑞,道光年间的郭贞复,嘉庆年间的张大苏,同治年间的朱凤声,光绪年间的刘宝鼎,都是在费县比较有影响的教谕。

县学的生员,主要分为廪膳生(简称“廪生”)、增广生(简称“增生”)、附学生员(简称“附生”)三种。都有固定的名额。费县县学另有武学生员,称作“武童”。《康熙费县志》记载:“费旧无武学,自明崇祯乙亥年,始开武童子试。试以骑射、策论,考入额数减文童之半,附于学宫。皇清因之。”据史料记载,清代的费县县学,有廪生20人,增生20人,入学文童12人,入学武童8人。

县学的学制,宋代为1年,明清时期没有固定的期限,直到考中举人或主动退学,或者被开除为止。教学周期以一旬(10天)为单位,学习9天,休息1天。不过,休息日往往还要到“射圃”练习弓射。每月考试1次,称作“月考”。每年举行1次升学考试,称作“岁考”,成绩优异者,经州学审核合格,可以升入州学,以外舍生的身份继续深造。

生员如果长时间未能考中举人,便逐步由附生升增生,由增生升廪生,由廪生选贡生。贡生分拔贡(每12年考选1次)、岁贡(每年选1次,按在学时间依次选补)、恩贡(无定期)、优贡(无定期)、副贡(每3年举选1次,由乡试取得副榜的生员中选送)。

“廪生”除了享受每天的免费廪膳之外,还免除差徭杂役。“增生”没有免费廪膳待遇,但是可以候缺增补为廪生。“附生”是“附在诸生之末”的意思,指新入学的生员,随着考试成绩的提高,可以逐步升为“增生”和“廪生”。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能够考进儒学成为生员,据统计,明清两代,童试的录取率仅为百分之一左右。

考上秀才之后,还有各种各样的考试,主要包括日课、月考、季考、岁考、科考、观风(所谓“观风”,是指学政大人亲自给考生出题,测试他们观察现实问题、思考政事得失、提出解决办法的能力,借此选拔贡生)等。县学的教谕和训导,每天给生员授课,指导他们学习。因为国家规定科举考试的试题要取自“四书”,议论也要以南宋理学家朱熹等人注释的儒学经典为准,所以授课内容主要为《论语》、《孟子》、《大学》、《中庸》,特别是要每天练习撰写八股文。知县也经常到县学指导工作,亲自给生员授课。新上任的知县,要在到任后的第二天,到学宫朝拜孔子牌位,视察县学工作,并召集生员讲书。

一省的最高学官叫作“学政”,在任三年期间,按规定要对全省的生员考试两次,即所谓“三年两考”。第一次考试称作“岁试”,轮流在所辖府州举行。凡府学、州学、县学之附生、增生、廪生,皆须应考。

岁考为学政之主试,限令十二月考完。明清时期,官府对参加岁考的生员,实行“六等黜陟法”,文理平通者列为一等,文理亦通者列为二等,文理略通者列为三等,文理有疵者列为四等,文理荒谬者列为五等,文理不通者列为六等。并有“青衣”、“发社”两个名目,是对考劣等者的降级处分,由蓝衫改着青衫曰“青衣”,由县学降入社学曰“发社”。

考一等者,廪、增停降者收复,增、附、青、社俱补廪生。考二等者,廪生停廪、降为增生者,恢复廪生资格,降为附生者恢复增生资格,增生补为廪生,附生、青衣、发社者补为增生。考三等者,廪生停廪者收复候廪,降为增生者不许恢复,增生降为附生者收复,青衣、发社者恢复附生资格。考四等者,免除廪生资格,责令停饩,增、附、青、社都要受到拷打责罚,不许科考,乡试年只准录遗。考五等者,廪生停廪,原停廪者降为增生,增生降为附生,附生降为青衣,不许科考录遗。原来的青衣降入社学,原来降入社学者黜革为民。考六等者,廪生十年以上与入学未及六年者降入社学,廪生六年以上与增生十年以上者发本处充吏,其余黜革为民。

发落时,先拆六等卷,唱名给看收缴,谕令先散。之后依次拆看五等卷、四等卷、三等卷、二等卷、一等卷。教官率领诸生听候,领出试卷,唱名给看,分别赏罚。一、二等赏绢纱、绒花、纸笔墨,三等前十名赏纸笔、纸花,四等以下按规定处罚。用鼓乐导引一、二等由中门出,三等由东角门出,四、五等由西角门出,发落不到者革去顶戴。

所有生员必须参加岁考,不得缺考。如果因故缺考,勒令限期补考。如果缺考三次,则革去生员资格。附生入学已三十年,或年届七旬,以及患重病者,可以免其岁试,但是不准参加乡试。

学政举行的第二次考试为“科考”,是确定参加乡试资格的考试。考试结果也分为六等,成绩一、二等者可以参加乡试,三等不能参加乡试,四等以下给予挞责、降等、黜革等处分。其递补廪生、增生各节,与岁试大致相同。

  岁考、科考的考试题目,清初均为四书文二篇、经文一篇。雍正六年做了修改,岁试四书文二篇、经文一篇,冬月减四书文一篇;科试四书文一篇、经文一篇、策一道,冬月减经文。乾隆二十三年,改为岁试四书文一篇、经文一篇、五言八韵试帖诗一首、默写《圣谕广训》一则;科试四书文一篇、策一道、五言八韵试帖诗一首、默经一段,默《圣谕广训》一二百字。

据《光绪费县志》记载,费县县学所藏图书有:《上谕》二部,《上谕》又二部,御纂《周易》一部,御纂《书经》一部,御纂《诗经》一部,御纂《春秋》一部,御纂《性理》一部,钦定《文章》一部,钦定《明史》一部。这些图书,全都存放于尊经阁内。

学宫的经费来源,主要有三类:一是官府的拨款。在封建社会,国家没有专项经费用于官学的日常开支,但每年仍以若干名目,为官学列支一定数额的经费。正如明代崇祯年间费县知县周培忠所言:“国用虽诎,何至薄及圣门!”明代《万历兖州府志·卷十五·户役志》记载,费县官府每年的“银差”开支共计二千一百六十五两五分白银,其中“祭祀银:文庙四十两,启圣祠三两六钱,名宦、乡贤祠各二两”,“斋夫:教谕、训导二员各二名,每名十二两,共银四十八两”;官府每年的“力差”开支共计一千三十九两七钱白银,其中“教谕、训导二员各一名,文庙一名,俱每名三两;启圣祠、敬一亭、名宦乡贤祠共一名,银二两”,“教官、文庙、启圣等祠,俱每名打讨银六两”;等等,都是拨给县学的款项。

清代《康熙费县志·卷之四·赋役》记载:“儒学训导一员,又复设教谕一员,共二员。二员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斋夫三名,工食连闰银三十七两二钱;膳夫二名,工食连闰实剩三分之一,银一十三两七钱七分七厘八毫;门子二名,工食连闰银一十四两八钱八分。”此外还有“文庙香烛银”、“廪生廪粮”、“新官到任祭神等项”、“贡生迎贺旗匾等项”等名目的银两。

《光绪费县志·卷四·赋役》记载,费县官府每年支给儒学教谕、训导俸银八十两,支给三名斋夫(仆役)工食银三十七两二钱,支给两名膳夫(炊事员)工食银一十三两七钱七分七厘八毫,支给两名门斗(看门人)工食银一十三两七钱七分七厘八毫。此外,还要支给文庙银一十三两六钱二厘三丝七忽,香烛银一两二钱五分,支给启圣、乡贤、名宦祠银四两九钱六分三厘五毫四丝四忽,支给“廪生”廪粮银一百七十三两六钱一毫。

二是学田的田租收入。所谓“学田”,是指学校所拥有的田地。《清史稿·食货志一》说:“学田,专资建学及赡恤贫士。”也就是说,学校所得到的学田收益,主要用于办学经费,以及贫困学子的助学金。

学田的来源,大致有个人捐地、逆产划拨、原有庙地等几种情况。费县有个村庄叫“学田庄”,位于县城东北七里。《光绪费县志·卷六·学校》记载:“明乡耆魏炎,承其祖(魏)公济遗训,捐学田两顷七十亩,天启六年教谕屠登元撰碑记。地坐落城东七里王庄东北,先曾分赡贫生,后复归学佃种,筑有草舍、场圃,遂名为学田庄。”

学田的经营方式,采取定额租制,即丈量学田、招徕佃农、确定租额、收取佃租。学田的佃租,分为货币租、实物租、货币实物兼行三种形式。清代费县的学田佃租,每亩征缴谷米二斗五升,折合白银二钱一分二厘,比普通民田的地租要低三分之一左右。学田附近的农民,纷纷充当佃户耕种学田,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

三是来自社会各界的捐助。据《光绪费县志》记载,明代白彦村人徐勋,“捐地十亩入学田”;清代北马庄村人王凤梧,“捐修明伦堂,监修崇文书院,皆独任其劳”;南石沟村人李泮林,送给贫民两千串铜钱用于耕作,后来贫民归还钱财,他不肯收,把这笔钱捐作“崇文书院士子膏火”;地方村人、高州镇总兵左宝贵,为崇文书院捐赠白银一千两,直隶保安州进士、费县知县李敬修为作《左忠壮公捐书院膏奖记》。

据王雅量《重修县学明伦堂记》,明代万历年间重修明伦堂时,山东按察使佥事邵以仁捐赠白银一百两,费县知县刘谊捐出俸银一百两,新任费县知县吴从礼捐赠白银五十两,乡人许文进捐献大树五十棵。

三、县学的作用及影响

县学作为全县最高教育机构,存在了数百年之久,对费县政治、文化、教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一是培养了一大批科举人才。县学的教谕、训导等教官,大都精通经典,忠于职守,勤谨敬业。明代正德年间的费县训导孙清,“平旦即诣斋背书,晡时试课毕。讲经暮秉烛号房,至一更,久而不懈。卒,诸生为服”。清代嘉庆年间的费县教谕张大苏,在任二十多年,他“学问精深,循循善诱,日进诸生与之讲论,邑中宿学多得其力。与知县胡世琦相助为理,文治始称焉”。

据《光绪费县志》的记载,明代全县共考中进士8人,举人40人,武举人3人,贡生人;清代全县共考中进士13人,武进士1人,举人30人,武举人20人,贡生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步入仕途,担当重任,为国效力,为民造福,成为国家栋梁之材。例如明代进士张四知,官至内阁首辅;进士房瀛、彭占祺、王雅量,都曾担任监察御史和地方官。清代副贡高梦说,官至陕西布政使;进士王景禧,授翰林院编修。更多的则是担任知府、知县、县丞、教谕、训导等官职。

除了那些考中进士、举人、贡生的幸运者,还有更多的落第生员。这个数字非常庞大,仅明、清两代多年间,费县就有数以千计的落榜秀才。他们虽然没有机会步入仕途,但是已经接受了严格而正规的官学教育,是不可多得的文化人才,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普及者和传承者。

二是社会教化功能。县学的教官,不仅传授儒学知识,而且注重道德培养,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统治。他们向生员传授儒家思想,宣扬文治礼仪,培养才德俊秀之士。《光绪费县志·卷三·宦绩》记载:陈勤,字补之,鄞县人,“成化间任费县教谕。安义命,藐财利,乐恬退,守道洽闻。致仕去,士类慕之”。王维翰,福建晋江人,“万历间由举人任费县教谕。德性谦冲,理学渊粹。立科条,勤考课,专尚德教。士有贫乏者,捐俸金以周之”。

费县县学之内,建有大成殿、名宦祠、乡贤祠、明伦堂、崇圣祠、节孝祠等,崇奉至圣先师孔子以及乡贤名宦、节孝人物,并定期举行相关祭祀活动。最为隆重的祭祀活动是大成殿的祭祀典礼,每年春秋两季仲月上丁日举行。“春秋毖祀,用以妥先圣之神灵,沛菁莪之雅化”(王雅量《重修学宫碑记》),借此灌输儒家思想,提倡伦理道德,并通过生员进一步影响社会各个阶层,从而达到教化民众的目的。

三是改良社会风气。费县知县史致仁认为:“从来风俗之转移,系乎人材之盛衰。欲得人材以厚风俗,非培养之不可。”(《创建高桥义学碑记》)从县官到教官,都非常重视人文教化,讲求读书明礼。《光绪费县志·卷三·宦绩》记载:“张元魁,成化间费县教谕,严正规条,士风丕振。”教官严格施教,生员深受教益,培养出很多品行端方的生员。考中举人、进士毕竟凤毛麟角,那些没有踏入仕途的生员,大多担任社学、村学的教员或私塾先生,传授儒学知识,培养恺悌君子;有的生员坐诊行医,治病救人,实现“不为良相便为良医”的人生抱负;有的生员著书立说,延续功德,传承文明;还有一些德高望重的生员,成为影响和引领一方社会风气的乡贤名流。

《光绪费县志》记载了很多优秀生员的德行事迹。明代朱鼎盛,字仲器,西庄人,“邑庠端士也,严气正性,足式佻俗”。郭庆高,字孝元,“庠生,居县南关。精医道,多隐德,求药求方者远近填门,不受值”。庠生王耕举,“谨厚自守,尝施药济贫,贵价不吝”。魏之鼐,“庠生,事亲孝,爱哑弟,育之终身。焚券施粥,人皆义之”。于进卿,地方社人,“庠生,家贫,竭力养亲。亲卒,庐墓,日夜悲号,三年病卒”。孙延脉,“庠生,慷慨有志节,城破不屈,死之”。

志书记载的清代优秀生员更多。朱得禹,“顺治八年岁贡。初任寿光训导,升四川巴县知县。严介方正。邑令黄学勤慕其‘非公不至’”。吴雍裔,字荆仲,“庠生,东流村人。好读书,讲程朱理学。事亲色养,与兄泰裔相友爱。亲殁,哀毁骨立。叔父与兄之丧,皆己任之”。王寅祚,“邑庠生,父母早故,浮柩北郊。寅祚流寓他乡,年二十六归,竭力营葬。给叔兄产,代胞兄输粮,复与田为娱老资。邑宰给匾以旌”。王适,由庠生入监,“好善乐施,贷无不应,悉焚其券。施药治疾,不受谢。众为立善士碑于北门外”。孙镇,生员,“品格端方,好济人。年荒,周乡邻杂粮三十余石,左右村庄待以举火”。王者任,字元尹,“邑廪生,候选州同。性笃厚,纯于孝友。与修府志,郡守李希贤赏其廉介”。王楠,字让斋,增贡生,“敦信义,重然诺,周急济厄,乐善好施,邑中修文庙,建书院,劝义谷,楠咸董其事。县令舒化民尝褒以‘荫垂桑梓’匾额”。孙仰岐,字桐冈,“十二入郡庠,旋食廪饩。弱冠后从教官张大苏游,同门多成进士,仰岐则终于诸生。为人外和易而内修饬,教人首重德行,宗经术,邑之士翕然从之”。

县学培养的众多优秀生员,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深受本地民众尊重。他们反哺桑梓,泽被乡里,以身作则,教化乡民,起到了凝聚人心、促进和谐、重构乡村传统文化、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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