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洪泽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洪政发[]74号)、《关于印发洪泽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实施细则的通知》(洪住建发[]41号)、《洪泽县共有产权住房工作实施方案》(洪政办发[]93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区拟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19户(户主)、共有产权住房申购家庭15户(户主)、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5户(户主)名单基本情况及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家庭经济变化调整2户(户主)名单进行公示。竭诚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示的内容予以监督,举报截止时间:年7月16日。 如对上述申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家庭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反馈至淮安市洪泽区城区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 洪泽区城区保障性住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7月6日 享受公共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人员名单 享受共有产权住房 家庭(户主)名单及基本情况 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家庭(户主)名单及基本情况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家庭经济 变化调整(户主)名单及基本情况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