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奖励及帮扶办法(试行) 为大力倡导“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努力构筑道德风尚高地,为洪泽科学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根据《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关爱行动方案的通知》(淮发〔〕7号)精神,结合洪泽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 (一)奖励对象 凡在洪泽工作学习、生活一年以上,且荣获下列荣誉的,均作为奖励对象: 1.市级以上(含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 2.县级以上(含县级)“好人”称号(其中县级为年度); 3.县级以上(含县级)“美德少年”称号。 (二)奖励措施 1.政策待遇。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和全市道德模范,优先推荐为市级劳模或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淮政发〔〕58号)文件规定确定待遇,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以上人员性质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按照《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89号)及其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奖励道德模范待遇的各项规定和有关文件贯彻执行。对省级以上“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称号获得者,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参照执行。对“洪泽好人”称号获得者,每年择优推荐为县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人社局、财政局、总工会) 2.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当选的全国、省、市道德模范的分别给予元、元、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当选的全国、省、市级道德模范提名奖的分别给予元、元、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当选的全国、省、市、县级好人(县级为年度好人)的分别给予元、元、元、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当选的全国、省、市、县级美德少年的分别给予元、元、元、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当选的全国、省、市级美德少年提名奖的分别给予元、元、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人按照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累计,奖励经费从县关爱帮扶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专项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财政局) 3.创业扶持。对当年获评为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且属于创新创业人员的,优先评为“创业标兵”或“创业之星”。对符合《洪泽县全民创业贷款担保实施办法》规定的,优先给予时间不超过三年、金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全民创业贷款担保。(责任单位:乡镇局) 对属于创业农民或大学生的,提供3-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其中对经营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强并带动就业人员较多的,担保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万元。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利息按照借贷双方约定贷款利率执行。申请小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的微利项目,初次贷款并按期还本付息的,给予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贴息,第二次贷款给予基准利率的50%贴息。(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免费对有就业需求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进行辅导培训,并推荐项目库匹配。(责任单位:人社局) 4.就学就读。市级以上(含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好人的直系子女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或市级以上(含市级)美德少年,根据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美德少年的居住地,就近安排其直系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责任单位:教育局) 5.医疗体检。医疗机构设立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挂号、病床安排等服务。对当年获评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给予免费健康体检一次。每三年为市级以上(含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免费健康体检一次。(责任单位:卫计委) 6.保险赠送。对当年当选市级以上(含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免费赠送保额为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保额为30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一份。(责任单位:中国人寿保险洪泽支公司、中国财产保险洪泽支公司) 7.通信服务。对当年获评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是新办理电视业务的,免收安装费用和一年收视费,免费租用机顶盒一台;老用户的,免收一年收视费。(责任单位: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网络公司) 对当年获评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新办理宽带业务的,免费安装宽带业务,免收一年宽带使用费;老用户的,免收一年宽带使用费。(责任单位: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网络公司) 8.公交乘坐。对当年获评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免费为其本人办理为期一年的公交卡1张。(责任单位:交通局) 9.法律帮助。对申请法律帮助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司法局) 10.文化学习。对当年获评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免费为其办理读书卡1张。(责任单位:文广新局) 为市级以上(含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赠阅一份党报或党刊。(责任单位:宣传部) 11.政治礼遇。在县、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选中,列出类别,吸收一定数量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责任单位:人大办、政协办、组织部、统战部) 在入团入党、转正定级、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聘请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担任“洪泽好人”评审委员会委员、道德建设监督员。(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 举办洪泽湖国际大闸蟹节等重大庆典活动和重大文艺演出,根据举办规模,邀请一定比例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出席。(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12.宣传褒扬。利用电视台、洪泽报、政府网站等媒体,结合道德讲堂、好人百场巡讲等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充分展示道德建设成果,开展交流慰问活动,宣传褒扬先进典型,引导广大群众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 二、帮扶身处困境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 (一)帮扶范围。凡在洪泽县工作、学习、生活一年以上,被评为省级以上“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市级以上(含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市级以上(含市级)美德少年称号获得者、县级以上(含县级,其中县级为年度)“好人”称号获得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相应的帮扶: 1.本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因病因残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5.本人子女上学或其他特殊困难确需提供帮助。 (二)申请程序。 1.每年9月上旬,经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本人或授权他人申请,所在村(居、社区)调查、镇(街道)调查核实情况后(美德少年由所在学校、县直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调查核实情况),提出拟帮扶人员名单报宣传部、文明办审定。 2.10月份,宣传部、文明办将拟帮扶人员名单在洪泽报、政府网站、洪泽电视台和洪泽文明网、文明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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