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基层社为农服务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工作人员。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淮安市洪泽区供销合作社(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基层社为农服务工作人员2名。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认真贯彻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身体健康,事业心强,无任何不良记录;(二)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单位不安排住宿,应聘者原则上须具有洪泽区户籍,或者在城区有住处;(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善于与人沟通交流;(五)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2、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3、曾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者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5、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或无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6、社会失信的人员;7、纹身以及发型奇特的人员;8、其他不适宜报考人员。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年4月20日至4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二)报名地点:洪泽区供销合作总社组织人事科(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与淮安市洪泽区供销合作社(集团)总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七、待遇工资

待遇参照淮安市洪泽区供销合作社(集团)总公司现有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并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录聘用人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联系人:高昊-洪泽区供销合作社(集团)总公司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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