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家住洪泽城区金色家园小区的18岁女孩陈某某,9月6日中午13时许因被家人批评后骑电动车往水釜城方向离家出走。接报后,分局立即指令高良涧派出所开展路面巡逻、监控査找以及相关工作,警方与小孩家长连续査找一天一夜未果。9月8日6时许,分局接群众拨报警称:在洪泽湖大7KM+M处洪泽湖湖面上发现一具尸体。接报后,分局立即指令刑侦等专业警种与派出所赶赴现场处置,经初步调査,死者符合自然溺水死亡的特征,经DNA鉴定与死者家属辨认,死者即为离家出走的陈某某。警方在此呼吁,为保护当事人相关权益,请广大市民不造遥、不信遥、不传遥,不要转发相关图片、视频资料,避免给死者家人造成二次伤害。愿逝者安息,家人节哀,社会安好! 来源:洪泽公安微警务 微淮安特别提醒自3月16日起,“淮上通”为在市域范围内通行(包括进出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村庄、工厂、医疗机构、超市、农贸市场、商场等场所)的有效凭证。没有办理的速度办理!否则影响出行!识别“ 微淮安一直致力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