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6/2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洪泽区应急管理局创新“四个结合”执法模式,致力将风险挺在隐患前,将隐患挺在事故前,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一、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推进执法先普法制度,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组织召开3次68家企业执法普法培训会议,对照《淮安市企业安全检查四项清单》中检查事项,讲解企业常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传授整改方法与要求,引导企业主动落实排查整治措施。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运用“把脉问诊”、“专家会诊”等方式,开展“服务式”执法,注重适用法律法规答疑解惑,提供专业的安全生产业务咨询和整改服务,提高企业整改落实质效。二、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同步进行,对因违法违规被立案处罚的企业,及时约谈沟通,做好跟踪服务,既要说清法理,也要说明情理,帮助企业算好发生事故后的“经济赔偿账、停工损失账、心理压力账、名誉诚信账”,强化“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意识,既要有执法的力度,也要有执法的温度。去年开展4批次的安全生产宣讲活动,2轮次的重大项目专项帮办服务,及时发现并指导相关企业消除7条重大事故隐患,提升了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以“店小二”式的执法服务,建立起与企业的感情,增强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动性。三、执法与守法相结合。依照梳理的行政执法事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使用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规范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标准,去年事前行政处罚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按照新时代“亲”、“清”政商关系的定位,要求执法人员牢记岗位职责,敢于坚持原则,不搞“人情执法”和“态度执法”,严守廉政规定和执法人员“五条禁令”,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及礼品;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组织的宴请、娱乐和旅游等活动;不得利用执法检查等工作便利为本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四、执法与评估相结合。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既是惩戒,也是警示。经济要发展,安全是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根本还是要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要把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和发展大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紧紧围绕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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