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月10日讯(通讯员李前明王晟记者朱鼎兆)7日,在洪泽湖桂嘴水域,一场大范围的湖面“拆网行动”开始。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10余名干警在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泗阳县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下,对一起行政非诉处罚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当天,现场共调集60余艘船只余人对亩水面上的围网桩、围网等设施进行了强制拆除,恢复了洪泽湖天然水面还大湖境美。 拆除围网、围网桩的现场情景。 据了解,宿迁市泗洪县人骈某某在没有取得养殖证的情况下,被洪泽湖渔政执法人员发现在洪泽湖桂嘴水域从事水产养殖。年4月,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对骈某某作出处罚决定,要求自行捕捞完毕养殖设施内的水产品、自行拆除养殖设施。骈某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驳回诉讼请求后又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南京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骈某某拒不履行,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遂向盱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拆除后的围网桩堆放在指定的地点。 拆除围网、围网桩的现场情景。 拆除围网、围网桩的现场情景。 该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多次前往该水域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围网范围和具体位置。1月7日,经过周密部署,“拆网”行动正式开始。在渔政、公安等部门支持配合下,当天共计调用执法快艇、民用船舶等60艘,参与拆网行动余人,历时一天成功将亩水域围网等设施全部清理完毕,并将拆除的围网、围网桩带离湖面,安放于指定位置,避免了对水域造成二次污染,保护了湖泊生态还大湖境美。 校对苏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