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接待管理“三个一律、五个严禁” “三个一律” 1.工作日和节假日公务接待一律不得饮酒; 2.商务接待用酒一律使用地产酒; 3.党员干部一律不得接受在洪投资客商、管理服务对象或下属宴请。 “五个严禁” 1.严禁自吃互吃。县内部门之间、单位内部之间不准以工作联络、检查验收、人员调整等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 2.严禁变相吃喝。不准利用机关食堂、招待所、农家乐或出入企业搞吃喝玩乐; 3.严禁超标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执行餐费标准,不准提供香烟、高档酒水和高档菜肴; 4.严禁变通费用。不准将大额接待费用拆分报销,化整为零;不准以工作经费补助、会议费、项目经费等名义变通处理接待费用; 5.严禁费用超支。接待费用不得超出年度财政预算,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和工作餐必须分类建档列支。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