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关于洪泽银座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破产清算案 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洪泽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公司基本情况附后)破产清算案件,本院经审查拟分别裁定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地域范围 淮安市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 二、报名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 1.依法设立并经有权机构核准执业3年以上,并有固定经营场所; 2.在该机构执业的律师近3年以内有从事破产清算案件的经验,并在以往办理的案件中能做到勤勉尽职,且具有较好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 3.该机构拥有3名以上的合伙人,且具有律师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不少于5名,有足够人力资源完成破产管理工作; 4.该机构执业人员近3年以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该机构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担任管理人的相关情形。 (二)会计师事务所 1.依法设立并经有权机构核准执业3年以上,并有固定经营场所; 2.在该机构执业的会计师近3年以内有从事破产清算案件的经验,并在以往办理的案件中能做到勤勉尽职,且具有较好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 3.在该机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名,有足够人力资源完成破产管理工作; 4.该机构执业人员近3年以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该机构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担任管理人的相关情形。 (三)破产清算事务所 1.依法设立并有固定经营场所; 2.该机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从事破产清算案件经验,并在以往办理的案件中能做到勤勉尽职,且具有较好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 3.具有法律资格证书、会计师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有足够人力资源完成破产管理工作; 4.该机构执业人员近3年以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该机构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担任管理人的相关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申报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自评表》(申报机构请于本院网站白殿疯北京哪里治疗好白殿疯偏方用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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