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洪泽交警在夏季国省道交通夜查夜巡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辆超载率高达%的“百吨王”重型自卸货车。 8月4日21时59分,洪泽交警在国道巡逻至公里处,发现一辆苏H25XXX重型自卸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车上满载煤石,有超载嫌疑,遂对其检查。经查,驾驶人朱某明驾驶该车拖运煤石从洪泽运往盱眙。后经称重,该车车货总重为.24吨,超载率高达.82%(该车总质量31吨,核载15.67吨),属于严重超载的“百吨王”重型自卸货车。8月5日下午,因该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以上的,洪泽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其驾驶人朱某处以罚款元、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超载货物按照规定驳载转运。交警提醒超员超载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许多重特大交通事故都是驾驶人违法超员超载造成的。车辆超载对安全行车或运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严重危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诱发了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货车驾驶人不要为了眼前利益,多拉快跑,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轿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路遇货车,一定要与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突发状况。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