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白癜风的医院哪里好 http://m.39.net/pf/bdfyy/ 关于开展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区: 为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基金的管理,遏制冒领、骗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根据省市有关城乡居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要求,洪泽区将从4月起开展年度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证对象 在洪泽区按月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居民。 二、资格认证时间 年4月1日至5月30日。 三、资格认证方式 1.资格认证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现场办理,经村(居)委会经办人员审验合格的,在《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明细表》上由本人签名及印指纹确认。 2.八十周岁以上(含八十周岁)高龄老人或因残疾、重病等原因未能到村(居)委会现场认证的,由村(居)委会派人上门办理认证,并在《资格认证表》上签名及印指纹确认。 四、资格认证程序 1.各镇、街道、社区于年3月30日前通过信息系统导出年度资格认证人员名单,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打印“资格认证表”,发至各村(居)委会,由各村(居)委会组织实施资格认证工作。 2.村(居)委会完成认证工作后,在“资格认证表”填写认证情况并加盖公章汇总到所在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汇总后统一报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 3.年6月10日前,各镇、街道、社区将完成认证的“资格认证表”导入信息系统作认证通过或不通过处理。 五、其他事项 1.逾期未按规定完成资格认证的人员,从年6月起停发城乡居保养老待遇,待补办认证手续后,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续发养老保险待遇。 2.资格认证过程中不得向资格认证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3.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要如实申报有关认证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对虚报冒领养老金待遇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4.开展城乡居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是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工作。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村(居)委会做好资格认证工作,如实提供本辖区内居住的认证范围人员真实情况,防止和遏制冒领养老金,保证城乡居保待遇准确、按时发放。 联系 联系人:刘飞廖艳 年3月19日 来源:-3-23《洪泽报》 编辑:羽泽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