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 年第3批次(17挂)建设用地 苏政地H〔〕7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盱眙县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建新区年第3批次(17挂) 建设用地的批复 盱眙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40号),由淮安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呈报的(盱)地挂呈字[]第91号盱眙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年第3批次(17挂)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盱眙县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古桑街道白虎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0.公顷征收为国有,合计0.公顷土地,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年1月22日 洪泽区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苏政地H〔〕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洪泽区年度 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洪泽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40号),由淮安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呈报的(洪)地呈字[]第3号洪泽区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洪泽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蒋坝镇头河村委会等地区的集体农用地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将位于蒋坝镇头河村委会等地区的集体土地1.公顷征收为国有。 二、同意洪泽区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年1月21日 来源:淮水安澜 微淮安特别提醒“淮上通”为在市域范围内通行(包括进出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村庄、工厂、医疗机构、超市、农贸市场、商场等场所)的有效凭证。没有办理的速度办理!否则影响出行!识别“ 微淮安一直致力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