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村(社区)干部专职化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洪办发〔〕36号)精神,现就开展全区第二批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认证对象

  (一)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

  (二)村(社区)后备干部;

  (三)有意向从事村(社区)工作的社会优秀人才(包括:网格员、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创新创业人才、能人大户、乡贤、企业员工等)。

二、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热爱农村,热爱农民,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洪泽区户籍或在洪泽区工作生活1年以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不限户籍。

  (三)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下(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年8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实绩突出或确因工作需要,且于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经镇(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学历可放宽至初中(仅限已报名学历提升班的)。

  (四)村(社区)后备干部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8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对获区委区政府及以上表彰人员、本乡本土有致富项目的能人大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入伍期间有记功或嘉奖表现、工作实绩突出或确因工作需要者,经镇(街道)党(工)委审核后,年龄可放宽2岁。

  (五)社会优秀人才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对中共党员、获区委区政府及以上表彰人员、本乡本土有致富项目的能人大户、入伍期间有记功或嘉奖等表现的退伍军人等,经镇(街道)党(工)委审核后,年龄可放宽2岁,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认证:

  1.政治素质不高,“四个意识”淡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甚至消极、不满或抵制的;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

  2.存在涉黑、涉恶、涉毒、涉黄等情形的。

  3.曾被判处刑罚或正处在缓刑、假释、取保候审、保外就医期间的;近三年有打架斗殴、盗窃、放高利贷等行为受到处理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近两年累计受到2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

  4.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或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因问责)等组织处理未满2年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处理的。

  5.煽动、组织、串联、纵容、参与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破坏村居团结稳定的。

  6.利用宗族势力或地域力量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打击报复的;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7.道德品行不端、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不遵守村规民约、不履行村民义务的;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甚至拆台、捣乱的。

  8.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的。

  9.近三年民主评议党员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作为教育转化对象的。

  10.已参加全区第一批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认证的人员。

  11.有其他不适宜参加资格认证情形的。

三、认证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素质测试、公示颁证等4个步骤进行。

  (一)个人报名(8月10-14日)

  1.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向户籍或工作、生活所在镇(街道)现场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附后),每人限报1个镇(街道)。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可自行选择报考镇(街道)。

  2.报考人员登录   3.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填各项信息均如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认证资格,纳入区内各类招聘录用考试黑名单。

  (二)资格初审(8月17日前)

  镇(街道)党(工)委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可联系报考人员,进一步提供身份、学历及报名表中所填其他内容的佐证材料。资格初审通过的,统一发放准考证;未通过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镇(街道)。

  (三)素质测试

  1.笔试(8月23日左右)。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素质、农村工作基础知识等,总分为分。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区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工作协调小组划定,笔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准考证。

  2.面试(8月30日左右)。主要采取面谈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村干部岗位匹配度和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等,总分分,合格线由区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工作协调小组划定。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示颁证(9月5日左右)

  对通过资格认证的初步人选,由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资格复审后,在区属主要媒体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认证的,统一颁发村干部任职资格证书。

四、持证上岗和待遇保障

  1.取得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证书,是村(社区)干部纳入员额管理的必要条件。未通过资格认证的,在村“两委”换届或届中补选时不得提名。

  2.取得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证书且纳入员额管理的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根据《关于加强村(社区)干部专职化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洪办发〔〕36号)精神兑现,且根据岗位等级、工作年限进行晋档晋升。村、社区一般干部月基本报酬分别不低于元、元,缴纳“五险”。考核报酬由各镇(街道)根据实际兑现。

  3.纳入专职化管理的村(社区)干部,符合年龄、学历、任职年限和工作业绩等条件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录(聘),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推荐进入镇(街道)领导班子。

  4.取得任职资格证书的社会优秀人才,可作为该镇(街道)的村(社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使用。

五、纪律监督

  村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任职资格认证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洪泽区纪委(监委)监督-。

  本简章由洪泽区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释,联系-。

洪泽区村(社区)

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工作协调小组

年8月7日

附件1:

村干部任职资格认证

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一览表

附件2:

洪泽区村(社区)

干部任职资格认证报名表

(点击“阅读全文”获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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