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配强配齐教师发展中心专职研修员队伍的工作要求,决定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开竞聘专职研修员。现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确保竞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竞聘岗位 岗位1.小学思品研修员(1名) 岗位2.中小学美术研修员(1名) 岗位3.中小学音乐研修员(1名) 岗位4.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研修员(1名) 岗位5.小学语文研修员(1名) 岗位6.中小学语文阅读研修员兼《洪泽教师研修》编辑(1名) 岗位7.小学数学研修员(1名) 岗位8.小学数学研修员(1名) 岗位9.中学语文研修员(高中方向)(1名) 岗位10.中学英语研修员(初中方向)(1名) 岗位11.中学英语研修员(高中方向)(1名) 岗位12.中学历史研修员(1名)。 三、竞聘条件 1.全区在编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已经借用在教师发展中心研修员,凡符合条件的要积极参加竞聘。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规守纪,群众威信较高。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须与竞聘岗位相应);年龄4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教师,特别优秀或因岗位需要可适当放宽至年1月1日。教师发展中心借用期满10年(含10年)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能够熟练掌握本学段的学科课程标准,熟悉当前课程改革、教学改革的方向和动态,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成绩优异。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组织开展学科研修活动及进行学科培训,能指导中小学教师开展校本研修活动。 6.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能够把握本学科的课改方向,具有指导学校、教师开展教育科研能力。 7.从事一线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 8.具备相应学段教师任职资格,且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9.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10.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竞聘: 1.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师德败坏,从事有偿家教,在单位、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竞聘程序 竞聘工作按照宣传发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录用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公开报名 1.参加竞聘人员个人申请,单位审批后报名。 2.报名时间:8月7日—9日(工作日时间)。 3.报名地点:洪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人:安思懿,联系。 4.报名时需带材料:报名表、教学教研实绩写实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学教研实绩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将原件带回。报名前须将报名表、教学实绩写实表电子稿发送到区教育局人事科邮箱:hz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