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记录思想、交流思想或承载语言的图像或符号。在人类的发展史中,一度只以口语传递信息,而系统化的语言则是区分人类和禽兽的重要标志之一。但仅仅只以老人的言传身教及口头传承往往就意味着一旦富有经验的老一辈因意外丧命,那么这一部族的传承就会断绝。因此,文字便应运而生。文字的出现意味着人类正式进入有历史记录的社会。文字将时空的影像变化转码成视觉可见的符号系统,使后人能通过间接的文字想象出画面,了解历史和学习技术经验。可以说,文字成为文化的主要载体。 纵观四大文明古国,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古中国,这四家无一例外,在一个远远领先于其他文明的节点发明出自己的文字用以传承。无论是古印度的印章文字、古埃及的象形文字抑或是古巴比伦的楔形文字,不但做为这三大文明古地的传承保障,也为他们传承断绝的今天向世人宣告着他们存在过。其中最古之王吉尔伽美什便是由一部以楔形文字记录的《吉尔伽美什史诗》证明其存在。 将视线从世界的范围拉回华夏,你会发现文字的传承更是贯穿了中华上下五千年,自仓颉造字开始,甲骨文、钟鼎铭文、大篆小篆、隶书、楷书到近代的繁简之分,可以说文字是今天繁荣昌盛时代的一大重要保证。 文字构建司法 文字的创造带来司法的开启和记忆,文字的发展亦促进了司法的进步。出土于河南商丘的“匜邑铭文”,其载体便是一尊西周时期的青铜匜器,也是我国第一篇司法文书。春秋战国时期,郑国子产首次将法律铸于刑鼎,公诸于众,开创了法律颁布的先河。李悝制定的《法经》,则开创成文法的先河。 文字的特性决定了民族文化的特征,同时亦体现出中国司法的独特性。汉字有音、形、义,且有一字多音,一字多义;西语将文字作为标音符号,仅有音、义,这就决定了两者在思维习惯上很大的不同。汉字的象形、会意、指事有具象性可感性,久而久之,民族思维就长于形象思维;西语以符号意义的字母为文字,从抽象概念演绎意义,长此以往,就擅长逻辑思维。 表现于司法文化上,中国和西方也各有差异。汉字基本词序是主、谓、宾结构,偏正语在主干词之前,这与西语的偏正句用法和常用倒装句的句式很不相同。司法与文字的联系性特别强,用精准文字,准确表述和判定法律关系,则是办案的前提。 据《刀笔余话》记录:有人被马足践伤者,控其主人,用“马驰伤人”四字,屡控不准。遂求教于某讼师,某曰:“马驰伤人者,罪在马不在人。君可控马而不能控人。以我之见,只需倒置‘马驰’二字,改为‘驰马伤人’,则语意与前绝不相同,以罪在人而不在马,必能准也。”其人从之,果责被告“太不小心,应赔偿医药费结案。” “马驰伤人”与“驰马伤人”虽然仅仅是语序的调整,但两者却大有讲究。马驰伤人,施事者是马,马对人的伤害,其罪在畜;而驰马伤人,施事者是驰马之人,是人对人的伤害,其罪在人。马驰伤人,马主虽然也有监管之责,但即或有罪,不能与驰马伤人相提并论。 同样,汉字的字形相同而音不同,则词义各异。例如建国后洪泽县有一件为诉讼证据凭条上“还欠款元”而涉讼的案例。“还”字到底是“hai”还是“huan”?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下,最后法官通过综合证据认定作出判处,当事人服判。 文字彰显司法 建国后,如果从年人民法院第一个五年改革纲要算起,当下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是第四轮。如果用法官的形象做个简单的比喻,一开始是穿起法袍,拿起法槌,后来又强调放下法槌,走向“田间地头”。“职业特点”、“司法规律”等提法预示着,司法改革再次回归到“职业化”这个本质。 一字之差何解?AI携手安防阻司法记录失真 在一场庭审的人员组织中,有这么一个不起眼却又必不可少的角色——书记员。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在英、美、德、日等国称为书记官,负责掌管编案、记录、文牍、统计等工作。 而现阶段庭审记录是法院裁判案件不可缺少的书面材料,它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制作的同步反映全部审判活动的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庭审笔录反映的是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是法院依法作出裁决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进行审判监督的重要材料,其重要作用和意义显而易见。庭审记录应当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地反映庭审的全部活动。 人有错漏,司法腐败亦是如影随形 庭审记录对于司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庭审记录的真实性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依靠书记员的忠诚性。但不巧的是,我国书记员分四种,即委任制书记员、聘任制书记员、聘用制书记员和速录员。前二者还好,由公务员考试层层筛选而出,后二者则有明显的不同。聘用制书记员不纳入公务员考试,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不占用任何编制;而速录员严格来说不是书记员的一种,与聘用制书记员相似,但仅从事司法庭审等的速录工作。 这就会出现一个致命的痛点,非编制类的书记员与速录员一旦被腐败掉,那么后果不堪设想。庭审记录的重要性贯穿整个司法过程,一旦庭审记录失真,那么随之而来的往往就是误判、错判,司法腐败比贪官腐败危害更大,其影响司法的权威性、公正性,进而会导致政府公信力的流逝。一旦失信于民,后果不堪设想,哪怕只是因为一个小小的字或是一个语序颠倒的词。 科技助力文字 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兴起,我国基本结束了以文言为主要书面语言的现象,开启以白话为基础书面语的现代汉语。尤其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现代白话文作品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的通行,促进了文化交流,大大推进了社会文明的进程。 随着科技的发展,近年来人工智能赋能安防,一批基于人工智能语音识别技术的智能语音转写系统承运而生,它们的出现为司法的公平性平添了一份保障。 以快鱼电子开发的智能语音转写系统为例,该产品专门为司法场景中文字记录工作而设计,旨在提升其文字录入工作的效率。实时语音转写功能让司法人员的发言实时转换为文本,并实时显示在界面上;而自动角色分离功能则通过软硬件定制方案,实现语音转写识别结果自动对应到相应的角色。 智能语音转写系统 针对我国方言与普通话并行的大环境,快鱼电子设身处地的为客户着想,该设备还具有实时编辑与定点回听功能,前者可在转写过程中对识别结果进行修正,替换个别有误处,提升识别结果准确率;后者可针对任意单句进行回听,做到快速对重要识别结果进行校对。 针对某些具有保密性的特殊案件,该设备支持本地化部署、内网部署、公有云部署。同时还可以对历史转写进行管理,以对“漏网之鱼”进行有效的防范。同时快鱼电子基于自身在拾音器领域的深耕,该设备可以对说话人的语气词、杂音进行过滤优化,进而使识别结果更符合标准;同时AI算法的深度应用让其可针对不同的案件来调配人名、地名、公司名等,来提高庭审记录的准确性。 文字贯彻司法 法院判决生效后,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由看守所送监狱执行,具体时间要视看守所的安排来确定。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由看守所负责执行剩余刑期。谈起监狱就不得不提起狱警了,如果说在中国,哪类职业希望狱中罪犯越少越好,那想来一定非狱警莫属。 您还别不信,可能说到狱警,人们的第一反应一定是电视剧中的那种“吃拿卡要”、“趋炎附势”的形象,不过如果这样认为你就大错特错了,我国自建国以来拯救人、改造人一直是监狱的宗旨,而在这中间狱警起到了相当关键的作用。 民警与在押人员开展日常的谈话是驻所检察室一项常态化、经常性的工作,是发现监督线索,了解监管动态,掌握在押人员心理、拉近与在押人员距离,促进在押人员自觉遵守监规,积极进行自我改造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也是一项令狱警们痛并快乐着的工作。 快乐在于看着犯罪分子的心态一点点转变,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而“痛”则在于管教谈话工作主要是在民警办公室进行的一对一谈话,在谈话过后需要记录谈话过程,并形成台账录入至系统中。可目前谈话过程记录仅靠民警手工记录,最后录入至电子台账系统中,民警每天的谈话数量较多,其录入过程耗费时间较长,并出现了各民警的电子台账普遍雷同现象。导致监所领导在管控在押人员风险时,缺乏原始评估依据,当问题发生的时候,难以找到谈话原始记录进行回溯。同时在押人员的风险评估,全部由民警个人完成,主观性太大而效率又很低。 智能管教谈话解决方案 为解决这一痛点,更好的让科技赋能司法,快鱼电子将智能语音转写系统升级为智能管教谈话解决方案,不仅能通过语音识别能力,将民警的谈话内容实时转写为文字,提升民警的工作效率;而且能通过对在押人员谈话内容进行大数据语义分析,通过语义分析技术,对谈话内容进行实时的关键词甄别,并附有相应的实时报警信息;给出在押人员的情绪分析、危险评估,辅助民警对在押人员风险评估工作,提高其工作质量。同时在谈话过程中实现了语音实时转写,谈话完毕,民警即可直接将其转为台账,无需手工输入。为民警节省了大量时间,以保证民警有更加充足的时间与精力能将拯救人、改造人的方针更加彻底的贯彻落实。 结语 年1月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开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依法保护民族语言文字的纯洁性、严肃性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 可以说法律保障文字,文字彰显司法,二者共同推进民族文化的发展和繁荣。而科技的助力则为二者平添了一对翅膀,伴随科技的赋能我国智慧法院已进入了全面建设阶段,更加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已基本形成,公正、公平、智能化的司法体系正在走来,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也有望在年底得到深化完善。这种被新兴技术带动的智慧政务,或许还将随着技术的发展带来更多的红利。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