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自9月1日起开始缴费 个人缴费标准为元/年 税务部门提供多种缴费方式 一起来看看吧~ 参保对象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一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 二是在本市取得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常住人口。 缴费期限居民医保实行年度缴费,集中登记。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各县(区)通告为准。 集中缴费期缴费的两大好处: 1、缴费金额少 居民医保筹资总额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两部分组成。 居民在集中缴费期按时参保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集中缴费期以后参保缴费的,需按当年筹资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缴费。 2、待遇享受及时 居民在集中缴费期按时参保缴费的,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集中缴费期以后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标准年度全市居民医保一般居民个人筹资标准为元/人。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设区市、县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等七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的,无需个人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参保登记年度已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可通过 首次新参保和中断后再次参加我市居民医保,或参保信息变更(姓名、身份证、参保地等)的城乡居民,需先办理参保信息登记后,再通过 全市范围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均应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居民医保。其他居民以社区、所在乡镇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个人保费代征工作。 咨询电话(区号:):清江浦区: 淮安区: 开发区: 金湖县:、 涟水县: 盱眙县:、 淮阴区:、 洪泽区: 缴费方式居民医保保费的征管职责已划转至税务部门,目前有以下几种缴费方式: 方式一: 1、点击下图小程序码,长按识别 2、打开 3、 方式二:支付宝缴费(提示:可代多人缴费) 在支付宝搜索栏输入“江苏税务社保缴费”,点击进入“江苏税务社保缴费-服务” 方式三:柜面缴费 您可以凭身份证到淮安农商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缴费。具体请咨询相关银行。
提示:税务机关建议、倡导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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