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刘某,男,26岁,家住洪泽区高良涧镇东七街洪泽园三村中心小区。年7月27日医院门诊就诊,因左肾囊肿需入住泌尿外科行手术治疗。

7月28日9:33,医院进行核酸检测采样,13:44检测结果为阴性,17:00入住我院泌尿外科1病区40床,其母亲全程陪同。

7月29日起,按照省卫健委要求,对全省医疗单位全体人员进行连续三天核酸监测。淮安市一院认真实行此项规定,对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包括患者、陪客、所有工作人员等)进行了连续3天(7月29日-3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7月31日晚18:00,淮安市一院接淮阴区疾控中心电话通知,该患者为洪泽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需配合协查。接通知后,院方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对其进行单间隔离。7月31日对该患者、患者母亲、同病房其他患者和陪客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医院对该病区医务人员以及与之曾经接触者、病区所有患者及陪客均立刻全部隔离。同时,我院党委书记徐克平、院长杨晓钟等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紧急召开院新冠肺炎防控指挥中心会议,结合市、区卫健委指示,立即按照相关防控要求落实疫情处置。

一是泌尿外科1病区实施封闭管理,关闭病区空调。对泌尿外科I病区区域划分、人员防护、环境消毒、医用织物管理、医疗废物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刘某单间隔离,其母亲于8月1日00:30左右由医院并安排隔离。同病房患者及陪护人员本病区隔离。符合出院条件的送淮阴区隔离点进行隔离。

三是根据病人轨迹,自7月31日22:30左右开始陆续对刘某所住病房及病区公共区域进行环境检测,并全面消毒。

四是详细梳理刘某在院的行动轨迹,全面排查可能与其接触的各类人员(患者及陪客、医生、护士、保洁员等),明确接触人员全部采取隔离措施。

五是延长全员核酸检测时间。7月29日-8月3日,医院全员和所有住院病人及陪客核酸检测已经连续6天均为阴性,此后将每周进行三次核酸检测。

目前,患者刘医院继续隔离观察。我院始终坚持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从严落实,并将继续众志成城、期望早日战胜疫情。

医院

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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