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每周一星

用担当谱写敬业之歌

——记洪泽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海南

黄海南,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洪泽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现在民二庭主持工作)。自年进入洪泽法院以来,他先后在刑庭、民一庭、东双沟法庭、民二庭工作,至今已有13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民事、商事案件余件。因业绩突出,他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涉诉矛盾化解先进个人”、“全省办案标兵”,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被市中院授予“全市十佳法官”、“十佳青年法官”荣誉称号,并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此外,他还获得了“洪泽十大杰出青年”、“洪泽好人”等荣誉称号。

因案制宜用心调解

为最大限度的促成案件当事人和解,黄海南在主持调解前总是尽可能的做好外围工作,以了解案件的起因,抓住纠纷的实质,因人而异,因案制宜,针对不同当事人不同的心理,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工作,并在调解过程中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把握节奏,促进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原告吕某某诉被告于某某的离婚纠纷一案,令他终身难忘。自被告年外出打工,夫妻便长期分居,被告从不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和上学费用。被告在接到法院电话后打电话给淮安市公安局报警台,称如果洪泽法院判决他离婚,他将炸掉洪泽法院大楼。得知这一紧急情况,院领导指示案件要慎重处理,密切注意被告动态,加强防范措施。黄海南更明白事态的严重性,被告这种恐吓,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他又多次打电话给被告,不接电话就向其发消息,有时一晚上能发好几次消息与其沟通,终于稳住了被告的心,被告不仅提供了在上海打工的地址,还同意与黄海南面谈。黄海南趁热打铁,乘车前往上海找被告。年春节前夕,黄海南和1名书记员来到被告打工的地方,刚见到被告时,对方大喊大叫,声称:“如果你们判离,我不活了,你们也不要想活。”黄海南横眉冷对:“你这种恐吓是违法的,你如果再有歹念,我们将建议公安局处罚你,你还得相信一条,我是法官,任何恐吓都动摇不了我执法的决心”。这种气氛,引来许多旁观者,连公司老板都出面   

为民办事不求回报

无论岗位变换,不论职务升迁,在几年法官生涯中,黄海南同志始终不为权势所屈,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私情所惑。凡接触过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位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的人,在他心中,只有法律的公正。按照他所说,在老百姓的眼中,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在老百姓的心中,任何一丝的折扣,都会毁损法律的权威。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几年来,他一直坚持一项原则:在家中不接待当事人,如果是送礼求办事,那更会被拒之门外。时间长了,渐渐地,他的家人就成了送礼求情的挡箭牌。这些年来,黄海南同志拒收现金、礼品在万元以上,据吃请不计其数。年8月份,一位案件当事人在案件协调解决后,这位当事人看到他一个人在办公室,掏出元超市卡放在他的办公桌上表示感谢,他当即告诉那人:“支持法院建设,我们欢迎,但你要给我自己,看来,你还是不了解我做人的准则”。

基层法官工作也许平凡、琐碎甚至重复,但黄海南同志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始终坚守梦想,牢记责任,在新时代以新担当新作为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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