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年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掌握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底数和就业需求,通过落实有针对性的培训、见习、岗位推荐、就业帮扶等“一对一”就业服务措施,使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和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从今年9月起,我县全面开展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调查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洪泽县生源,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登记时间 年9月1日起至年9月25日止。 三、登记办法 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调查登记工作遵循属地登记的原则。 (一)调查登记。调查人员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江苏省高校届未就业毕业生名单,进行上门或电话核实调查登记。 (二)主动登记。凡属登记范围的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照本人户籍所在地,到县人社局就业处(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实名制登记,填写《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登记表》。登记时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报到证或就业推荐函。 四、政策措施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号)精神,我县将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大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不断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精心实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等措施。对有就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及时提供用人信息,帮助尽早实现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其创业成功;对有提升技能水平愿望的,组织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就业见习活动;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帮扶其尽快实现就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珍红联系 登记地点:洪泽县东九街西侧、外国语中学北侧(县人力资源市场) 年9月7日 来源:-9-12《洪泽报》 编辑:羽泽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