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0月10日起,洪泽湖省管水域全面禁捕退捕。为了保护洪泽湖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渔政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动,在洪泽湖水域进行常态化巡查,严厉查处各类渔业违法行为。今年11月份,经多方摸排走访了解到,有团伙在湖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涉案人数多、案值大、违法情节恶劣,在全省尚属首例。 根据线索排查,渔政执法人员先后锁定了两个作案团伙。在多次调查和综合研判后,联合公安部门制定了严密的突击执法行动方案。 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四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孙育球:11月3日是胡某从安徽请了高某,两条渔船四个人进行捕捞,捕捞了两天,被我们查到了。11月6日在同一个水域,查到瞿某雇佣了唐某十个人,五条船,又在这个水域进行捕捞螺蛳和芡实。 两起案件均为使用禁用渔具机吸螺蚬进行的违法捕捞案件。《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机吸螺蚬是洪泽湖禁止使用的渔具。机吸螺蚬作为一种毁灭性、掠夺性的捕捞渔具,不仅造成底栖动物资源的破坏,而且造成水生植被资源的受损,严重破坏渔业生态环境。 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四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孙育球:(机吸螺蚬)对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同时把鱼的产卵环境也就破坏了,所以说这种工具是禁止使用的。洪泽湖的螺蛳是常年禁捕的,在当事人这起案件中捕捞了大量的螺蛳。 执法人员先后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名,快艇5艘,一举查获两伙、16人涉嫌使用禁用渔具机吸螺蚬非法捕捞水产品,涉案水产品含芡实、螺蛳等超6吨。 高渡派出所副所长徐乃松:在先期,与渔政部门联合执法,以审判为中心的要求,固定证据,防止案件移交到我们派出所以后,证据转化不充分。再取证也就会造成困难,所以我们前期就已经介入。 据了解,洪泽湖非法捕捞芡实案件目前查处尚属首例,为此,渔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指导一线案件查处。 高渡派出所副所长徐乃松:目前胡某某、瞿某某等16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在侦。 今后,渔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开展洪泽湖禁捕退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决战决胜洪泽湖禁捕退捕攻坚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