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7/1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工会资讯洪泽供电公司班组创新QC成果发布

11月30日,洪泽供电公司举办年度班组QC成果发布会。共有来自基层班组、供电所的7个QC小组参加涵盖安全生产、营销服务、企业管理等方面的7项QC成果发布。公司党委书记高永银、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夏振华、副总经理汤池、杨彪、杨红卫和工程部主任周战、设计部主任陈万田担任评委。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QC成果发布人参加了会议。

在发布会中,7个QC小组的QC成果都是结合生产实际中遇到的问题而进行编写,其中有发明创造的、有设备改进的、有管理方式改进的,发布者以PPT形式讲解,全面介绍了各自QC课题的选题理由、要因分析、效果检查、对策实施、巩固措施以及测试结果。台上的发布人员绘声绘色地讲解自己的创新、改进,台下的听众聚精会神聆听,互动学习氛围浓厚。评委们本着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场提问、答疑,对每项成果进行了认真的评审,并严格按照考评办法进行评分,对各项QC成果进行了逐一点评,让小组成员从中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不足,也让现场观众能够更好的理解课题内容,进一步增进对QC活动的深刻认识。

经过对QC现场活动情况、QC成果材料和QC成果发布等综合评比,最终,配电运检班D.N.A.QC小组的《基于配网互联巡检的智能锁具开发》课题获得一等奖,变电运维班QC小组的《降低10kV高压开关柜故障次数》课题获得二等奖,调控班QC小组的《减少配网线路甩负荷故障时间》和变电检修班继保常青QC小组的《缩短SF6断路器冬季补气时间》课题获得三等奖,用电检查班QC小组、岔河供电所水乡QC小组和三河供电所大白鹅QC小组课题获优秀奖。

通过本次班组QC成果的发布,各小组在编写成果的时候,都注重与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起来,起到了开展QC活动的效果,也为公司创新工作室提供了更多的思路,新进人员也为创新工作室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今后我们将继续采用走出去学习、交流,请进来培训的方式,从选题、编写逻辑等方面加大指导各班组QC的活动,争取让QC成果在生产实际中发挥出作用。供稿洪泽供电公司工会索恩健

法规解读最低工资的3个常见问题,你应该知道!

最低工资标准

  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

必须是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时间内从事劳动;

必须提供了正常的劳动。

  实践中,个别用人单位会滥用最低工资,侵犯员工的劳动权益。请注意以下这些常见问题——

1

最低工资是否包括加班费?

  不包括。

  《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1号)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2

计件工资是否存在最低工资?

  存在。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1号)第十二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有何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工资差额。

举案说法辞职还要赔钱?有没有道理?故事还原

小明于今年5月1日入职某科技公司,合同期限3年,约定试用期6个月。

7月1日,公司决定派小明到美国进行专项技术培训1个月,培训费用2万元。

公司与小明签订《培训协议》:培训结束后得再为公司服务5年,如违反服务期约定,须支付违约金。

9月8日,小明提出辞职。公司告知,为提升职工个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花费巨资。如果辞职,必须先赔偿培训费用。

那么,公司的说法正确吗?

专家点评

简小招

厦门市职工服务中心劳动法律事务所

试用期内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22条针对专项培训规定了服务期条款: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中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本案中

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

小编提醒:实践中,如用人单位确实有需要派劳动者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建议在试用期过后再进行培训安排。

一日一课:笑谈人生(期)

洪泽工会

掌上娘家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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