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期文章汇总了江苏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中公布的第一批典型案例,案例涵盖了多种广告违法“雷点”。相关企业在发布广告前要加强广告合规性审查,保证广告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再进行创意性设计才能达到最佳的宣传效果。 来源:久洋之法料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公布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典型案例(第一批)为庆祝建党周年营造喜庆热烈、严肃庄重、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和良好广告市场环境,我省市场监管部门自2月起,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持续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已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案件48件。现公布整治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南通市港闸区悦成房产中介服务部 借火灾事故违法发布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朋友圈,借火灾事故推销房产中介业务,在发布的广告中宣称“南通老小区新桥新村着火了,老奶奶还在水深火热中,多危险啊,还是找我买套别墅吧,就不存在这样的危险了”等内容,并配有表情图片及火灾现场视频,引起社会舆论风波,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关于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 年4月,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万元。 案例二 顾峰玮发布迷信内容违法广告案 年3月,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从事达梵天品牌产品经营活动时,发布了含有“化解太岁、官运财运、求职升迁……”“起名策划,风水布局,八字分析,占卜决策,旺运设计,首选达梵天!”等迷信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八)项关于广告不得含有迷信内容的规定。 年4月,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案例三 洪泽区高良涧倪超炸鸡店发布低俗内容 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了宣传推销其炸鸡产品,在“美团”、“饿了么”平台使用含有“叫了只鸡”等文字内容的图片开展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关于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有关规定。 年4月淮安市洪泽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罚款0.6万元。 案例四 苏州青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未尽查验核对义务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运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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