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5/2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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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及流程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9月1日起开始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元/年,税务部门提供多种缴费方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参保对象

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一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二是在本市取得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常住人口。

缴费期限

居民医保实行年度缴费,集中登记。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各县(区)通告为准。集中缴费期缴费的两大好处:1、缴费金额少居民医保筹资总额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两部分组成。居民在集中缴费期按时参保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集中缴费期以后参保缴费的,需按当年筹资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缴费。2、待遇享受及时居民在集中缴费期按时参保缴费的,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集中缴费期以后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标准

年度全市居民医保一般居民个人筹资标准为元/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设区市、县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等七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的,无需个人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参保登记

年度已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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